济宁市市中区普法办公室文件
济区普办发[2005]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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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市中区
“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总结验收方案
“四五”普法以来,在区委、区人大、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监督下,全区上下紧紧围绕平安中区建设和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认真组织实施“四五”普法依法治区规划,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努力推进社会各项事业的法治化进程,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为全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为了检验“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成果,进一步总结经验,查找差距,推动工作,全面完成“四五”普法和依法治区的各项任务,根据全国、省、市普法办的要求,经区普法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从现在起,对全区“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总结验收。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按照区“四五”普法和依法治区规划、决议确定的目标要求,全面客观地检查总结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再上新层次,为建设平安中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内容
(一)“四五”普法和依法治区规划、决议的执行情况;
(二)普法依法治理领导机构及办事机构建立及运行情况;
(三)各级领导干部、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流动人口等特殊群体的学法用法情况;
(四)规划提出的“两个转变、两个提高”目标的实现情况,以及全民普法的落实情况;
(五)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推进地方、行业、基层依法治理工作情况;
三、步骤
检查验收工作从2005年5月份开始,年底结束。
(一)准备阶段(现在至6月15日)。拟定有关验收方案和标准,召开准备会议,全面部署检查验收工作。各街道办事处、各部门及所属单位认真撰写“四五”普法依法治理汇报材料,做好各项迎验工作。
(二)自查整改阶段(6月16至6月20日)。各街道办事处、各部门及所属单位按照我区“四五”普法依法治理验收标准,认真开展自查,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和手段,总结经验和成绩,查找问题和不足,认真进行整改。各街道办事处、各部门及所属单位的自查总结报告于6月21日前报区普法办公室。
(三)检查验收阶段(6月22日至6月30日)。区拟组成6个检查组,由区普法领导小组领导带队,对全区各街道办事处及区属单位进行验收,在此基础上,迎接省、市7、8月份检查验收,争取先进位次。
(四)总结表彰阶段(9月至年底)。全面总结我区“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确定先进典型,对“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总结表彰。
四、方法
(一)检查验收采取听汇报、审查阅看有关档案材料、重点抽查、召开座谈会、实地考察、抽样调查、组织评议和测评等方式进行。
(二)验收采取自上而下、逐级验收的办法。区对各街道办事处、区直部门和区属单位进行验收,各街道办事处、各部门对所属基层单位进行验收。
五、基本要求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总结验收工作是“四五”普法规划的重要内容,是保障“四五”普法工作善始善终、保质保量完成的重要环节。各部门、各单位要把总结验收工作纳入党政年度工作内容。各级普法领导小组要认真研究,制定切实可行、操作性强的总结验收方案。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的作用,组织他们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视察检查,确保总结验收工作的实际效果。
(二)求真务实,确保效果。要从实际出发,严格按照我区制定的验收标准,深入细致地开展检查,保质保量地完成总结验收任务。
(三)查漏补缺,全面推进。要结合总结验收,对“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一次认真的回顾,查找本部门、本单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环节,及时提出整改意见,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四五”普法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要把总结验收作为一个推进工作、不断促进的过程,一个互相学习、共同提高的过程,一个广泛宣传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成就的过程,一个宣传法治建设成就的过程。要在检查验收的过程中,培育和发现典型,为“四五”普法总结表彰和“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启动做好准备。
附:济宁市市中区“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考核验收标准
济宁市市中区普法办公室
二○○五年六月十六日
主题词:普法依法治理 总结验收 方案
抄送:市普法办公室,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区普法领导小组成员 存档
济宁市市中区普法办公室 2005年6月16日印发
济宁市市中区“四五”普法依法治理
考核验收标准
一、组织领导
1、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健全。实行普法和依法治理“一把手”工程,各级“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具体抓、靠上抓;普法办有2名以上专(兼)职工作人员,职责明确。各部门、各单位普遍实行普法依法治理责任制,层层签定责任书,责任到人,严格考核,把考核结果作为评价部门、单位工作和领导干部奖惩晋升的主要依据之一。
2、普法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五年有规划,年度有方案,考核有标准,并与其它各项工作一并布置、一并检查、一并考核。每季度召开一次领导班子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每年召开一次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会议,总结经验,研究分析问题,安排部署工作。
3、有与工作相适应的普法依法治理经费和必要宣传器材。
4、认真落实普法信息月报制度和普法依法治理活动季报制度。
二、普法教育
5、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开展法律宣传活动。积极开展建设“平安中区”宣传教育活动,参加“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各种法律宣传教育活动。
6、街道办事处、各机关、企事业单位普法依法治理宣传版面、标语口号、制度等按要求上墙、张贴,形成浓厚的氛围。
7、有独立办公场所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含所属基层单位)在其办公场所内制作永久性法制宣传版面不少于3块,标语口号不少于5条。
8、各街道办事处要在其辖区内主要街道开辟普法宣传一条路,固定标语口号和宣传橱窗不少于20块。各居、村在其辖区内开辟普法宣传一条街,固定标语口号和宣传橱窗不少于10块。
9、完成区普法办下达的定购发行普法教材(《“四五”普法读本》、《“四五”普法读本补充教材》等)的任务。其中,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居、村两委成员达到人手一册,居、村民每户一册。企业车间班组和居、村民小组有普法教材和法制报刊杂志。
10、有比较完善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档案,有专(兼)职档案管理员,有专门的档案橱(柜)。档案内容主要包括:成立、调整充实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文件、本单位“四五”普法依法治理规划和年度实施方案、各项规章制度和依法治理章程、普法活动的信息、简报和图片、照片资料、普法学习计划配档、普法考试的试卷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各种会议记录等。
11、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有关意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意见或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和落实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理论中心组学法制度和法律知识考试制度。
12、建立健全公务员法律知识培训、考试考核制度,公务员全年学法不少于40小时,每年组织公务员进行普法考试,并将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成绩作为公务员任职、定级、晋升和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13、司法、执法人员学法制度化、经常化,每年组织法律知识考试,对执法人员上岗前进行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实行持证上岗制度。
14、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省、市关于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的有关意见,制定相应的意见或实施方案。
15、青少年法制教育制度化、规范化,做到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青少年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明显增强。
16、中小学建立健全兼职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制度,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职责明确,每年开展法制教育活动。
17、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省、市有关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的意见,制定相应的意见或实施方案。
18、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制度健全、有较强的针对性,每年对经营管理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每年组织企业中层以上干部进行法律知识考试。
19、居村民学法用法年度有计划、有部署,建立居村民主法治教育阵地,“法律进社区”活动经常开展,富有成效。
20、居村委会设有流动人口、暂住人口和居村民法制夜校(可一室多用)并有相应的学法计划、配档,经常性开展法制教育活动。
21、法制文艺演出团,社区法制宣传志愿者队伍及其他法制宣传员积极开展法制教育活动,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22、个体专业市场、小商品市场、农贸市场、夜市在其经营场所内制作永久性法制宣传阵地。
三、依法治理工作
23、依法制定各种规章制度和监督约束机制。各街道办事处、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居村委要有依法工作规范和依法治理章程,装订成册并报区普法办备案,严格按章办事,使各项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24、全区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居村、学校、市场和暂住人口的依法治理工作,实施面达到100%,成效显著的达到90%。
25、制定依法治理规范性、指导性文件或工作标准,建立依法治理联系点并具体指导工作。
26、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及其下属机构,建立健全法律顾问或法律咨询制度,实行依法决策、民主决策。
27、司法、行政执法机关实行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错案追究制,落实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措施,并纳入部门年度考核目标。
28、建立健全行业依法治理规章制度,规范行业行为,强化行业监督,行业管理纳入法制化轨道。
29、针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项治理活动,切实解决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问题。每年集中专项依法治理活动2次以上。
30、积极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居”创建活动,建立健全依法治居村章程和村规民约,健全居村民自治组织、居村民会议、居村民代表会议,落实“四民主、两公开”制度,每居村建有村务、财务、“公开栏”,积极参加区普法办公室每年举办的居村“两委”普法培训班。
31、建立健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规章制度,治安防范工作落实,矛盾纠纷得到有效化解,居村社会治安和谐稳定,三个文明建设协调发展。
32、积极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为居民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
33、积极开展企业依法治理活动,制定依法治企规划,建立健全依法治企规章制度,实行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管理。
34、积极开展依法治校活动,建立健全依法治校规章制度,实施依法施教,依法育人,对学校周边环境进行专项整治,在校学生无重大刑事治安案件。
四、监督检查
35、建立健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监督检查制度,围绕省、市、区年度目标考核标准,每年开展集中检查活动。
36、建立健全普法依法治理奖惩制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与年度岗位目标考核挂钩,作为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
五、工作成效
37、普法依法治理整体或单项工作成绩显著,得到上级的肯定和表彰。
38、重视法制宣传工作。及时向区普法办公室报送法制工作动态信息,利用“法治简报”、《法治之窗》、《法制经纬》、《法制之声》进行宣传报道。积极开展调查和理论研究活动。
39、按要求建立健全文件、资料档案,归档及时且内容齐全、装订整齐。上级指定材料和有关统计报表报送及时且符合要求,统计数字准确、真实,年终工作总结及时、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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