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五一”期间开展矛盾纠纷
大排查的通知
各街道司法所、企业司法办:
为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建设“平安中区”的决定》,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的第一道防线作用,维护社会稳定,让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的“五一”国际劳动节,决定自4月15日至5月31日在全区开展民间矛盾纠纷大排查活动。
一、 工作目标:
按照省、市、区“平安建设”的要求,紧紧围绕创“平安中区”建设,狠抓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进一步实现关口前移,重心下移,责任下移,筑牢维护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实现“四个确保”,维护城区稳定。
二、排查重点:
这次纠纷排查工作的重点:一是可能导致集体上访、聚集滋事等群体性事件;二是可能导致越级上访、到市赴省进京上访事件;三是可能导致其他治安事件;四是城中村改造、拆迁可能引发的纠纷;五是村居改制可能引发的纠纷。
三、调处办法:
对排查出的各类矛盾纠纷要按照“事要解决”的要求,本着对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怀着对群众的深厚感情,抓住重点,按照“急事急办一批、防范控制一批、主动化解一批”的要求,切实把这些问题解决好。能够解决的,要不等不靠,积极主动地加以解决;解决不了的,要在做好先期处置工作的同时,及时向有关方面报告,并与有关部门密切协作,及时妥善地加以处置,坚决防止因矛盾纠纷进一步扩大和激化而酿成大的事端,影响社会稳定。要充分发挥好街道调解中心、居(村)调解室的职能作用,发挥好矛盾纠纷信息员身在基层、接触现实、了解实情的优势,及时发现矛盾纠纷的各种苗头,及时了解掌握敌社政情动态。最大限度地化解各类矛盾和不稳定因素,努力做到:能在居(村)解决的问题不到街道;能在街道解决的问题不到区。力争把各类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
四、几点要求:
1、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和问题,要逐一分析原因,落实责任,实行领导包案和挂牌督办,限期解决。要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切实把排查工作做细做深,坚决防止走过场。
2、通过排查,摸清各类矛盾纠纷底数,建立台帐, 要一案一登记,做到案情、事由、调解过程、调处情况、调解结果和具体措施记录清楚。
3、各街道司法所和村(居)委都要明确一名网络联络员,专职负责矛盾纠纷信息上报。矛盾纠纷信息要每天通过市中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信息网络系统随时上报,严禁迟报、漏报、虚报、错报。发现重大矛盾纠纷,要在落实好控制措施和处置预案的同时,立即报告街道党工委、街道办事处和上级有关部门。各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抓紧制定工作措施,迅速开展排查调处工作,发挥好职能作用。
二○○六年四月十四日
主题词:司法行政 纠纷排查 通知
报:市司法局、区委政法委
发:各街道司法所、企业司法办,存档
济宁市市中区司法局基层科 2006年4月14日
(共印1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