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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情提示 聘请基层法律工作者应注意的问题


发布时间:2008-7-10 被阅览数:0 次 作者:济宁市市中区司法局

      一、应注意所聘基层法律服务所是否有《基层法律服务所执业许可证》
    二、应注意所聘基层法律工作者是否持有当年通过山东省司法厅年度注册的《基层法律工作者执业证》。无证人员不得从事有偿法律服务。
    三、应注意委托代理合同是否有该所印章。基层法律工作者承办业务,均由基层法律服务所统一接受委托,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委托代理合同。
    四、应注意授权委托书中委托权限是否写清楚。若当事人在代理权限中无具体授权的,则为一般授权。特别授权是代为承认、放弃、变更权利,进行和解。
    五、应注意委托代理合同中应写清费用及收费方式,如有差旅费等费用,应在委托合同中写清如何支付。
    六、应注意收费应由基层法律服务所统一向当事人收取,并出具收费凭据。
    七、应注意基层法律工作者接受委托后,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履行协议约定的职责,但如果委托人利用基层法律工作者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或者委托人隐瞒事实的,基层法律工作者有权拒绝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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